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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正濃時,你希望它天長地久。
情已逝時,你巴不得這段關係快快從你的生命裡撤退。
愛一件身外物時,你不捨得用它,你想炫耀它,你希望它永遠陪伴身旁,你不要任何人碰它。
厭倦它後,你忘記它的存在,你不再有擁抱它的慾望,你甚至還願意將它送給跟你交情不深的他/她。
現代都市都男歡女愛,大多建立在感覺上,感覺對了,就算心知對方未必是那位你想永遠廝守的人,你也愛得甜蜜。
感覺沒了,就算對方以前曾為自己上刀山下油鍋,此刻也不再感動。
有網友跟我分享她的失戀苦,說和她相戀多年的男友離她而去。
她失落,甚至有自殺的念頭。
一個人決定離你而去,自有他(她)的原因。
既然他不想和你在一起,便祝福他吧。
傷心是必經的「自療」儀式,哭一哭,懷念一下甜蜜回憶便讓它好好升天。
自殘不會改變情逝的事實。
仔細想想,失去一個不愛自己的人,沒甚麼好傷心的,
失去一個愛自己,自己又愛的人,那才是種有重量的悲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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